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租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升住房保障服务水平,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山南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山行办法〔2011〕89号)、《西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山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修改意见。
邮 箱:441659792@qq.com
地 址: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住房保障和改革科
(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湖南路10号)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3日
附件1+《山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山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