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20日上午在北京开始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全会作工作报告,并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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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玛泽登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嘎玛泽登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抓好抓实下半年经济及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本报拉萨8月19日讯(记者 唐启胜)18日,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嘎玛泽登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研究抓好抓实下半年经济及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自觉把西藏工作放到全国大局中谋划推进,统筹短期攻坚、中期布局、长期发展,兼顾今年目标任务完成和明年一季度“开门红”,上下同心、条块联动,奋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牢牢抓住三季度发展黄金期、四季度决战攻坚期,强化经济运行精准调度,全力以赴稳投资扩内需促外贸,以实打实举措稳住经济大盘,切实强化“进”的力度、实现“进”的目标。要以抓紧抓实“十五五”项目落地为依托,稳定未来预期、增强社会信心,落实国家战略、塑造竞争优势,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会议指出,“六张网”建设既能稳投资、扩内需,又能增动能、提效益、惠民生、保安全,是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要站位全局、理清思路、凝聚共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向上沟通对接,全面衔接全区“十五五”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正确处理好存量与增量、当前与长远、“十五五”项目落地与“六张网”建设的关系,有效统筹好资金保障、协同联动、安全发展的关系,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六张网”建设按节点推进、按目标落地、按预期见效。会议指出,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的关键制度抓手。要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持续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还部署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山南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助推人口高质量发展
本报泽当8月19日电(记者 武沛涛 宋海燕)近年来,山南市紧紧围绕群众“孕得安、生得顺、养得好”的核心需求,统筹多部门协同发力,构建覆盖婚前、孕前、孕期、分娩及养育阶段的全周期生育保障体系,多措并举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稳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针对高原缺氧、农牧民居住分散、基层医疗服务薄弱等难点,山南市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妇幼健康闭环管理体系。目前,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先心病等五项疾病免费筛查覆盖率达100%,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稳定在92%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6%以上。近5年,全市累计为1.1万余对夫妇提供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全市无痛分娩率已达65%以上,年均高效处置产科急症转诊300余例。山南市严格执行三孩带薪产假、配偶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制度,海拔4000米以上边境区域干部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一年半带薪产假。育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发放资金3061.79万元,惠及9773名婴幼儿;将辅助生殖技术、分娩镇痛服务纳入医保支付,取消分娩镇痛先行自付比例,对0至3岁婴幼儿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全额资助;落实多子女家庭购房专项补贴政策,有效降低多孩家庭住房压力。同时,山南市还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全力制定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支持乡镇公办幼儿园增设2至3岁低龄托班,盘活乡村闲置校舍、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资源,改造小型村级普惠托育点。积极深化医育融合,推动医护人员下沉托育机构驻点服务,将婴幼儿发育监测、孤独症早筛、营养评估、常见病防治等融入日常托育。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级领导班子 成...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级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1月接访公告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四下基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现将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级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1月份公开接访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安排:
2024年1月15日(周一)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接访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尼玛次仁
二、接访地点:
资金管理中心大厅
三、接访有关事项
1.公开接访当日开展行政职能范围内有关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建设、工程建设领域拖欠的投诉、意见、建议和相关政策咨询;
2.来访人应遵守来访秩序,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
3.多人反映同一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推选出代表反映有关诉求,代表人数不超过3人;
4.当天接访时间段内,根据反馈的具体接访时间,预约登记的来访人凭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入场;
5.来访人可在工作时间进行咨询,无需预约。
市住建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