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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山南市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时间:2026-05-14 17:11:06 来源: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使用管理,严守公租房保障底线,切实维护住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依据国家、自治区及山南市公租房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公租房违规分配、转租转借、空置闲置等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受理单位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地点:山南市政务服务大厅B13、B14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9:30-13:00,15:30-18:00

联系电话:0893-7702101;0893-7823482

三、受理举报范围

凡涉及本市公租房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分配、转租转借、空置闲置等违规行为的,均可进行投诉举报,具体如下:

1.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取得公租房的;

2.承租人家庭经济条件、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未主动报告仍违规占用公租房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公租房租金累计长达6个月以上;

4.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公租房6个月以上未居住的;

5.承租人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承租公租房的;

6.住房保障部门向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出租公租房的;

7.承租人擅自改变公租房房屋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

8.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机构、承租人以及其他社会主体利用各种媒介违规发布公租房租赁信息、提供中介服务的;

9.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四、监督举报要求

鼓励广大市民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投诉举报人需客观、准确地反映问题,确保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严禁捏造或歪曲事实。对于利用投诉举报机制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情况确实存在的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规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举报奖励措施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实名举报人,举报线索经查实后,可直接列入公租房优先配租对象;若举报的违规房源腾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该房源。

公租房是保障住房困难群众基本居住需求的重要公共资源,其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监督与支持。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主动提供公租房违规违纪行为线索,共同维护我市公租房管理秩序,让有限的住房资源真正惠及最需要的群体。 

特此公告!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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