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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6-03-31 21:20:27 来源: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山南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6名委员, 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定《关于调整充实山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名单》、《山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和《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2025年度管理费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科室。从业人员9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非在编人员7人(含聘用人员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96,净增单位43家;新开户人数0.56万人,净减人数0.69万人;实缴单位1137家,实缴人数4.61万人,缴存额17.19亿元,分别同比下降3.64%、13.02%、增长9.28%2025年末,缴存总额145.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2%;缴存余额60.87亿元,同比增长11.3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5年,9836名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0.97亿元,同比下降1.9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3.82%,比上年下降7.32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84.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9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区外100万元区内152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81.5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8.42%、48.12%。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43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87666.71亿元,贷款余额23.6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67%、2.32%、减少14.1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8.92%,比上年末减少11.5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5277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68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596.51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7.84亿元。其中,活期10.24亿元,1年以(含)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27.6亿元其他0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11181.96万元,同比下降2.35%。存款利息6706.2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474.8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8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8994.69万元,同比增长10.98%。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8786.5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07.77万元,其他0.3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2187.27万元,同比下降34.63%。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312.3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09.26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65.65万元。

2025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9.2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65.65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769.5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261.8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05.54万元,同比增长14.01%。其中,人员经费82.45万元,公用经费23.0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0万元,不良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769.55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中,企业占17%,非企业占82.92%灵活就业人员占0.08%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占13.32%,非企业占86.02%灵活就业人员占0.6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1.6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45%,租赁住房占0.7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4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30%,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4.3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2万平方米,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63.14%,比上年末减少8.01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55.26%,购买二手房占26.3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18.42%。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申请贷款占31.14%,双缴存申请贷款占68.86%三人及以上缴存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中,30岁(含)以下占21.05%,30岁-40岁(含)占56.58%,40岁-50岁(含)占17.98%,50岁以上占4.39%;首次申请贷款占73.25%,购买及以上申请贷款26.75%;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2.36%,比上年减少14.6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25年,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助力灵活就业群体解决住房问题,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同自治区住建厅对接,将山南市纳入全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试点。自2025年8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截止12月底,43名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实缴人数37名,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4.62万元,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持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2025年,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共办理租赁提取242笔831.18万元,支持购房首付款提取31笔667.15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6笔498万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底,新增区外受托银行至8家,分别为:中行四川省分行、建行成都锦城支行、建行成都第三支行、农行重庆江北区支行、建行重庆两江分行、建行重庆南坪支行、建行重庆万州分行、建行重庆璧山支行。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我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1.11%和1.43%;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不低于1.436%和1.788%。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推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工作。2025年,新增成都、重庆两个城市公积金银行办理网点,为异地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业务提供便利。截止12月底,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服务网点共25个,其中,区内17个,区外8个。二是将公积金业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2025年,将市农行山南分行、建行山南分行公积金银行网点搬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窗通办”,让办事群众不再“多头跑”,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大力推进公积金高效办成一件事。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积极对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按照《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网签备案单事项要素标准化》,对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死亡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进行了规范和标准化。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2025年,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继续推行“互联网+公积金”,推动“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截止2025年底,综合网办率97.24%,缴存网办率96.39%,提取网办率97.78%。

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度,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人被评为优秀公务员,1人被评为优秀党员。

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藏高法〔2023〕115号)要求,2025年,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业务2笔,收回贷款36.76万元。

                                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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