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住建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住房保障政策要求,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督促各县(区)住建部门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适度放宽准入条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新就大学生等青年人等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货币保障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解决了进城务工、新就大学生等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着力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力保障进城务工、新就大学生等青年人住有所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