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你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山南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

时间:2025-03-28 18:20:02 来源: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山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山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6名委员, 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定《关于调整充实山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名单》、《山南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和《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管理费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从业人员9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非在编人员7人(含聘用人员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75家,净增单位46家;新开户职工0.52万人,净增职工0.43万人;实缴单位1180家,实缴职工5.30万人,缴存额15.7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80%、8.83%、4.59%。2024年末,缴存总额127.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2%;缴存余额54.65亿元,同比增长9.0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4年,20487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19亿元,同比增长12.8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14%,比上年增长5.18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73.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0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区外100万元,区内132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42笔2.93亿元,同比分别减少33.03%、30.90%。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67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648笔65.20亿元,贷款余额27.6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35%、4.72%、减少9.0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0.5%,比上年末减少10.0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15笔783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40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415.83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8亿元。其中,活期6.66亿元,1年以下(含)定期1亿元,1年以上定期20.34亿元,其他0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50.51%,比上年末减少10.04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46.54%。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11450.61万元,同比增长16.69%。存款利息5717.8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731.97万元,其他0.8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8104.74万元,同比增长7.85%。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994.5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9.78万元,其他0.3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3345.87万元,同比增长45.59%。增值收益率0.64%,比上年增加0.1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2007.5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24.34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14万元(指财政审批的2025年管理费)。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24.34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457.1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96.1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92.57万元,同比减少17.36%。其中,人员经费80.54万元,公用经费12.0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1.97万元,逾期率0.1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457.18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89%,国有企业占20.60%,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6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82%;中、低收入占99.93%,高收入占0.0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9.32%,国有企业占12.22%,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2.3%;中、低收入占99.79%,高收入占0.2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9.2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57%,租赁住房占0.3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6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05%,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5.1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49万平方米,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1.15%,比上年末减少5.2个百分点。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66%,90-144(含)平方米占47.96%,144平方米以上占46.38%。购买新房占59.95%,购买二手房占19.6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23%(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20.1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0.7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9.2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2.40%,30岁-40岁(含)占57.69%,40岁-50岁(含)占16.97%,50岁以上占2.94%;首次申请贷款占71.7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8.28%;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7.05%,比上年减少6.5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24年新增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1家,为邮储银行山南支行。截止目前我市可办理公积金业务银行共计6家,分别为:农业银行山南分行、建设银行山南分行、中国银行山南分行、工商银行山南分行、西藏银行山南分行、邮储银行山南分行。

(二)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一是提取政策调整。自2024年10月1日起,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区内购房首付款,即缴存人提供房屋认购书、支付定金的票据及个人承诺书面声明,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买区内新建自住住房的首付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售房企业对公账户。二是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西藏自治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下调利率为1.36%、5年以上下调利率为1.68%;二套房5年以下(含5年)下调利率为1.686%、5年以上下调利率为2.038%。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三是贷款额度调整。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区内120万元、区外90万元;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星及以上或多孩家庭(其中1个子女为未成年)的,区外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区内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32万元。购买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90万元。四是新增换购政策。2024年10月1日起,挂网出售自有房屋后半年内换购区内住房的,首套房在现行最高额度132万元,不超过房屋总价80%(首次贷款为80%,二次及以上为70%)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二手房在现行最高额度90万元,不超过房屋总价80%(首次贷款为80%,二次及以上为70%)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五是新增组合贷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全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公积金贷款逾期催收情况。近两年来,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过采取电话催收、单位协助扣款、发律师函、法律诉讼等多种措施,狠抓贷款逾期催收,取得显著成效,连续两年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低于全国逾期率0.30‰的平均水平。

(四)当年改进服务情况。从2024年1月开始,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加大力度,大力宣传、推广“互联网+公积金”,积极推进从“网上可办”向“网上办好”转化,全市所有的公积金归集和提取业务均可在网上办理,网办率取得大幅提升,所有业务综合网办率从年初的22%提升至年底的62%,其中缴存业务的网办率从年初的5%提升至年底的97%,为广大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提供了便利,进一步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当年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2024年度,人民法院强制执行75人,涉及资金800.6万元。

                                              山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