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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住建局关于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消号台账

时间:2021-09-22 11:27:23 来源: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录

1.山南市关于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3)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

2.山南市关于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3)整改任务情况说明

3.《关于印发<山南市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山建发〔2018〕284号)

4.《山南市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区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解决方案>的情况报告》(山建发〔2018〕323号)

5.山南市住建局关于污水直排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的报告

6.12县(区)关于污水直排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的报告

7.《关于泽当镇部分城区内污水直排雅砻河的情况报告》(山建发〔2018〕203号)

8.关于尽快解决污水直排问题的函、关于进一步对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的函(炮团污水直排问题)

山南市关于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3)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

责任单位(盖章):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年9月22日

反馈问题

生活污水处置设施建设缓慢

整改目标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9座污水处理厂及6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部运营发挥作用。

整改措施

市住建局要结合辖区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情况,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杜绝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市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严查污水直排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市住建局于2018年9月19日向各县(区)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全面排查污水直排现象的通知》,并向各县(区)政府转发了《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全区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对县城范围内的排污口进行了摸底调查。其中:乃东区共5个排污口,琼结县共3个排污口,扎囊县共1个排污口,贡嘎县共2个排污口,曲松县共1个排污口,隆子县共3个排污口,桑日县共3个排污口,加查县共1个排污口,浪卡子县共1个排污口,措美县共1个排污口、错那县共2个排污口、洛扎县共5个排污口,各县(区)合计排污口28个。

经市住建局督促指导,截至目前,乃东、曲松、隆子、琼结、扎囊、贡嘎、加查、桑日、浪卡子等9县(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错那、措美、洛扎3县均对县城排污口进行了沉淀过滤等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沉淀过滤氧化后排放,目前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已基本解决。下一步将加强环境监管,杜绝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山南市关于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意见(7-3)整改任务情况说明

按照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3)整改任务措施要求,“市住建局要结合辖区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情况,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杜绝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市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严查污水直排问题。”2018年以来,市住建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乃东区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建局等部门多次对泽当城区内污水直排情况进行排查,对雅砻河沿线的排污口进行了封堵、整治。目前,泽当城区存在炮团大门北侧约20m、60m共2处污水直排口,因周边无城市污水管道,此处污水无法接入市政管网,在环保部门的建议下,炮团修建了沉淀池进行临时处理,经多次与炮团相关负责人对接,计划将炮团两处排污管接入山南市金珠南路建设项目配套市政污水管网中,目前部队正在争取项目资金,待落实资金后组织实施。

截至目前,我市泽当镇、曲松县、扎囊县、隆子、琼结、贡嘎、加查、桑日、浪卡子9县(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行排放(泽当、曲松、扎囊、隆子、琼结、贡嘎6县(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加查、桑日、浪卡子3县污水处理厂试运行),部分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县城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或自然湿地净化后排放。错那县生活污水经自然湿地净化后排入受纳水体。措美县在排污口处建设三级沉沙池,污水经沉淀氧化后排放。洛扎县县城已完成5处排污口处沉淀池修建(维修),污水经沉淀氧化后排放。

特此说明。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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