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本市住房有困难的城镇户籍家庭、本地工作人员、各类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入才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依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做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等重要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发展需求与住房保障工作现状,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山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山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刘学生
电 话:18523319231
邮 箱:441659792@qq.com
地 址: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402室(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湖南路10号)
附件:1.《山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2.《山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