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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2-0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3-09-15 11:31:54 来源: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反馈问题

羊卓雍错水污染防治项目推进实施不力

核查情况

经核查,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地下水检测制度,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积极督促运营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地下水环境检测(丰水期、枯水期各检测1次)并落实土壤检测制度,目前各县(区)均已完成第一、二季度地下水环境检测。乃东区、贡嘎县存在垃圾超坝体高度填埋、渗滤液处理不到位问题,截至目前,贡嘎县针对生活垃圾超坝体填埋问题,谋划了贡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整治工程项目,目前项目已完工,2023年9月4日下午完成竣工初验。乃东区鲁琼垃圾填埋场目前已临时封场,并将所有垃圾运往华新水泥窑焚烧处置,20231月-8月共计焚烧17950.24吨。达到销号条件。

整改目标

督促指导12县(区)按照规范要求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对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超坝体高度填埋、渗滤液处理不到位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提高规范化运营水平。

整改措施

各县(区)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方案督促运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2次地下水环境监测(丰水期、枯水期各监测1次)并落实土壤监测制度,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属地相关部门。梳理整治垃圾超坝体高度填埋、渗滤液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整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谭修生

联系电话

0893-7823615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明确各县(区)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捡测方案,目前各县(区)均已制定完方案,并按照方案执行;

2.督促运营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地下水环境检测(丰水期、枯水期各检测1次)并落实土壤检测制度,检测结果及时报送属地相关部门。各县(区)均已完成第一、二季度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检测,并形成检测报告;

3.贡嘎县就生活垃圾超坝体填埋问题:一是安排国策公司挖掘该区域的垃圾后按梯层形式重新填埋处置;二是按分次将部分生活垃圾转运至华新水泥厂焚烧处置;三是垃圾填埋场西面低洼处的堤坝再次进行加固提升,并谋划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882.20万元以内,目前项目已竣工。从整体上解决了生活垃圾超坝体填埋问题。2023年9月4日下午完成初验,下一步进行中验4.乃东区鲁琼垃圾填埋场目前已临时封场,并将所有垃圾运往华新水泥窑焚烧处置。20231月-8月共计焚烧17950.2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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