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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屋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时间:2019-08-22 12:18:03 来源:住建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保障性住房、单位办公楼和业务用房等公有房屋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各县(区)公有房屋的管理工作承办市直统建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对市直单位公有住房租金管理有关规定的监督落实工作负责对全市公有房屋的普查、登记、建档及公有房屋数据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公有房屋的动态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维修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公有房屋的拆除的审核和备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房地产的有关政策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规范房地产市场,提出房地产产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房地产开发和房屋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的审核、核准、备案、变更及审查、上报工作对区外进入山南市从事房地产业的企业资质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预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的不良记录的处理和建档工作指导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地产交易工作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房地产交易信息开展房产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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