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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和改革科

时间:2019-08-22 12:15:01 来源:住建局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住房保障政策及有关规定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制度改革。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实施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的安排和组织实施承担市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传工作提出进城农牧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承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工作贯彻执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依法查处公积金管理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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