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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住建局积极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时间:2022-01-14 18:39:00 来源: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会 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山党发202122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住建部、财政部、民政部、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不断强化农牧区住房安全管理,开展农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动态消除新增危房,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制定了《山南市农村住房保障制度》,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施更加普惠性的政策措施,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出重大困难户等重点对象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应保尽保,并适度扩大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群体范围。

2.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自2020年11月启动农牧民住房质量安全普查以来,截止目前,已完成农村房屋排查58795户,其中用作经营性自建房4668户,未用作经营性自建房50493户,非自建房3634户。存在风险隐患160户,其中C、D级117户,已完成整治46户。

3.实施住房安全提升改造。一是继续推进2020年度7600户住房质量安全提升改造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住房提升改造6216户。二是投入资金590万元,对浪卡子、洛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7户,对乃东结巴乡、桑日扎嘎沟实施宜居型农房建设试点。三是完成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879户、抗震改造608户、节能改造452户的申报工作。

4.开展农村住房安全监测。组织12县(区)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村住房安全监测,发生自然灾害后第一时间组织房屋安全排查,对新增危房按照相关政策动态清零。

5.调整保障对象范围。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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