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在我市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及基层质监站业务开展情况的调研期间,在质量方面的检查调研中发现我市的诺一·雅江天街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存在钢筋连接质量问题,现将该项目的检查、整改及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诺一·雅江天街是政府的招商引资企业——湖南诺一集团全资开发,项目位于湖北大道东侧幸福路北侧。用地面积18.29亩,总建筑面积46917.1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79亿元。项目建筑分A、B两栋,目前项目工程进度为二层墙柱钢筋绑扎。该项目建设单位西藏雅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温国华;施工单位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言立忠;监理单位西藏欣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董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场机械连接无相应质量控制必备仪器;
2.机械连接加工钢筋丝扣数量不足,端口未磨平;
3.现场钢筋加工区原材料堆放未下垫上盖,钢筋锈蚀现象严重;
4.无机械连接检测报告(22mm钢筋)。
三、整改情况:
1、已绑扎未浇筑混凝土的钢筋机械连接部位再次现场取样后送检,检测结果均合格;
2、已加工、未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将不合格的丝头全部切平,保持钢筋末端平整,重新加工了丝扣,达到规定的丝扣数量,同时用通规、止规进行自检合格,并取样送检合格;
3、现场钢筋机械连接的质量控制自检配套仪器(通规、止规),已配备齐全;钢筋加工区原材料堆放已整改;
4、在整个整改过程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做到了积极配合,高度重视,正确面对存在问题,全力以赴提前完成了全部整改内容,并经我站现场复核确认,同意复工。
四、处罚情况:
该项目存在的钢筋连接质量问题虽未造成大的质量事故及经济损失,但反应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不强,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严、监督不够等薄弱环节。
为加大质量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和检验标准,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以下处罚:
1、责令诺一.雅江天街商业广场建设项目进行停工整改(已实施);
2、对诺一.雅江天街商业广场建设项目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3、对诺一.雅江天街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公司法人进行约谈。
希望我市各工程建设项目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真正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工程质量。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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