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市住建局以以申报山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重要载体,充分挖掘“藏源山南”文脉底蕴,扎实推进山南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及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山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专项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和专家座谈会,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参与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山南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历史文化名称申报各项工作。
二、突出规划引领。坚持把编制好规划,作为山南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基础,编制《山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乃东昌珠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贡嘎县杰德秀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浪卡子县打隆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和34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着力构建系统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研究制定《山南市传统村落评审认定办法》《山南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审认定办法》,为规划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全力完善要素。坚持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深入挖掘山南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普查认定工作,全市共有历史文化街区6个、历史地段10处;历史建筑89座、传统风貌建筑7座;历史文化名镇3座,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座、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1座;中国传统村落34座,构建了综合、完整、系统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载体。
四、有效保护利用。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活化利用、以用促保。实施系统性保护建设,建成乃东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区建设等项目,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项目2个、估算总投资0.85亿元;将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相结合,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稳妥推进城市更新,落实严格的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制度,推动保护好保留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统筹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利用、单体保护与整体保护,持续在真重视、真保护、真利用上下功夫,加快推动山南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持续推进山南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新进展。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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